扩大国内需求,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”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“大力实施‘山东消费提振年’行动”的部署,1月18日研究制定《青岛市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※措施》(简称“青岛消费14条”),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.4亿元,提振青岛消费、促进商贸流通业复∏苏发展。14条消费政策,聚焦汽Ψ 车消费、电商平台、直播电商、新业态新模式、老字号、零售餐饮家电消费、首店招引、农村消费等领域。在山东省10条政策↓的基础上,增加了4条创新性政策措施,通过打好政策〓“组合拳”,促进城乡居民消费,培育发展新型消费,抢占新消费【赛道。14条消费政策和配套的1.4亿真金白银,预计带动全市消费增长150亿元以上。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关于︽着力扩大国内需求,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决策部署,提振消费信心、稳定※消费预期,推动消费全面复苏,在落实好山东▅省《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》及青岛市《2023年稳中向好、进中提质政①策清单(第一批)》有关消费政策基础上,就促进我→市居民消费,制定如下政策措施。
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。引导商业综合体、特色街区、城市更新新区域,发展区域首店、行业首牌、品牌首秀和新品首发,集聚更多国际国内品牌首店、旗舰店、体验店。鼓励各区(市)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♀布及首秀、首展活动。鼓励各区(市)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、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,对符ξ 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、设备、搭建、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。
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。各区(市)要进一步优化会展疫情防控举措,能办尽办、应办尽办,加快会展审批进度№,加大对消费类会展举办力度,持续推出特色消费会展活动。一季度,各区(市)举办的消费》类会展活动不少于1场,全市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20场。